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取证培训的通知

2018-12-14 来源:宁德安全生产协会

宁安协〔2018〕77号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取证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能力。市安全生产协会将于七月份在宁德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取证培训班一期,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一)凡未取得安全管理合格证书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领导、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要至少具备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

二、报到及培训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7月20日9:00-11:00(截止11点过后不再报名,班级人数80人封顶);

理论培训:7月20下午-25日;

报到及培训地点:闽东友谊宾馆八楼(市医院旧院区对面)。

三、考试安排

根据《福建省安全生产考核及证书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知识和能力考核应采用国家规定的计算机考试系统进行。考试将在培训结束之后由宁德市安监局审批科组织,考试地点:宁德市安全生产协会,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收费标准

 培训费500元/人。

五、其他事项

(一)请学员到下载地址:http://www.ndsafety.gov.cn下载高危行业申请表并盖企业公章后带来报名。联系电话:2226601。

(二)请参训学员携带两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营业执照、初中及以上学历复印件各2张(每张复印件写上“与原件一致”且本人签字按手印并盖上企业公章)参加报到。

 

宁德市安全生产协会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