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管理复审培训的通知
2019-03-28 来源:
宁安协〔2019〕18号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管理复审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用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市安全生产协会于四月份在福鼎市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复审培训班一期,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已取得安全合格证书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于2019年8月到期需换证人员。
二、报到及培训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4月8日下午2:30-5:00;
培训时间: 4月9日-10日;
上课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培训地点:福鼎市汽车北站3楼会议室。
三、收费标准
培训费200元/人。
四、其他事项
(一)请换证学员到官网http://ndaqsc.yxlearning.com/下载中心,下载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申请表与信息表并填写完整盖企业公章、携带两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安全合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2张参加报到。
(二)联系电话:彭老师 2226601、19859329902。
宁德市安全生产协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