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等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0-02-21 来源:

宁应急〔2020〕18

各县(市、区)及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应急厅和市委、市政府对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培训、标准化等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等不见面审批服务模式,实行网上预约办事。企业和群众可通过互联网登陆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fujian.gov.cn),或通过手机下载闽政通APP,实行不见面办事;也可通过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公众号、闽政通APP、i宁德APP预约办理业务。

二、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即将到期,但依法必须进行现场核查或召开评审会等情形,企业提供延期换证申请、安全评价报告结论、当地政府开具的复工证明等,允许企业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先顺延一个月(顺延期满后视疫情严重程度再作调整),待疫情结束后再予以办理。对于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无需现场核查的事项,采用邮递函审的方式进行办理。

三、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特种作业人员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线下培训、考核及证书延期复审工作,暂停期间有关证书有效期到期的在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有效。线下培训考核工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四、疫情防控期间,“三项岗位人员”可进行网络教育培训,避免因未经培训上岗作业造成安全隐患。宁德市安全生产网络培训学院(http://ndaqsc.yxlearning.com)已增设免费安全管理知识讲座视频,企业可引导广大员工通过互联网登陆学习。

五、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有效期到期的企业,证书仍然有效,待疫情结束后按程序申请办理复审。对于已受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换证事项,采用邮递函审的方式进行办理。

本次疫情防控期间从2020年1月24日(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启动日)开始,疫情结束时间以国家及我省、市有关通知为准。

请各县(市、区)及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迅速将此通知传达至企业。

 

 

 

宁德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21日